第(2/3)页 忙碌了一晚上,马明忍不住叹了口气。 论坛流量激增······ 唯一的解释,就是秦牧那边有动作了。 此时 距离庭审已经过去了几天,累计审理的被告也有一批了。 这些被告的存在······ 给秦牧提供了大量的素材,秦牧才能隔三差五就更新一个视频。 而论坛里。 此时正讨论的如火如荼,不可开交。 「这才过去多久?up又更新视频了?我突然有点不习惯了。」 「我那死去的室友啊,你在天之灵看到了吗?up进化成多更兽了,你可以瞑目了。」 「代考罪都有?刑法管的咋这么宽?那我在大学里帮同学代考,岂不是也犯罪了?」 「嘶!!楼上的,识相点赶紧去自首,现在主动认罪,说不定可以争取到减刑的机会!」 「聚众哄抢罪的立案标准这么低?但我咋感觉现实中没怎么管呢?」 「我觉得,没管的原因······是因为没人去报警根据我的经验,只要符合立案标准,一报一个准」 「......」 三个板块里。 网友们看到秦牧又更新的这个视频后,格外激动。 恨不得每天都能有更新。当了秦牧的粉丝这么久。 他们现在······ 也不再是简单的为了学点法律。 不少人已经身体力行,从自己做起,学着秦牧的处事态度,不再隐忍退让,凡事往死里较真。 不得不说。 这么做了之后,他们的心情倒是舒畅了许多。 也整治了不少道德绑架之类的事件。 但······ 唯一一个不好的是,渐渐地,他们发现自己身边已经没朋友了。 无论是公司同事,还是小区邻居······ 都远远躲着他们。 不过······ 一想到up,他们瞬间就释然了。 秦牧以一己之力,让整个晋城对他退避三舍,视若灾星。 他们这才哪到哪? 「又学到了一个法律知识,下次我去给灾区送菜,中途再被人哄抢,我反手就报警! 「我帮朋友问一句,破坏军婚罪立案标准这么低吗?只要同居就可以立案?那同居有标准没有?一晚上算不算同居?」 「呵呵呵,建议严查一下楼上的,我看他不像是帮朋友问的。」 「一晚上不构成同居的,同居的法律定义指的是异性男女共同居住,且发生了某些不可描述的事情,存在一定的持续性。」 「那我就放心了,我们都是女的,应该不会构成破坏军婚罪吧?」 「好家伙,世界上居然还有这种事?我想问问法律在哪里?道德在哪里?楼主你······的联系方式在哪里? 「算我一个,我也是女的。」 「......」 马明坐在电脑前,一遍遍的刷新着论坛。 突然看到了这个劲爆刺激的话题。 讨论人数······ 已经从几十人变成了上千人。 把他的小心肝吓得一颤。 连忙启动站长权限,将这个帖子给锁定了,禁止跟帖和评论。 再让这些网友们评论下去······ 事情将愈发不可收拾,极有可能触犯聚众那啥罪。 到时候····· 他的论坛估计就没了。 「不过······女和女的在一起,就不构成破坏军婚了?」 锁定了帖子之后。 第(2/3)页